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經常被人搞混的蒙古歷史① 總論編

一、關於國家名稱


自1206年庫利爾臺向大汗鐵木真獻上成吉思汗尊號後,頒布了《大札撒(注:相當於憲法,無法違背且至高無上的大法)》,並且將國號定名為大蒙古國(Yeke Monγγol Ulus),而在南宋方則尊稱其為大朝,這個稱呼在目前習慣稱作「PAX MONGOLICA」的蒙古時代也一直被使用。
而在建國後約66年――即1271年時,第五代(實質的第六代)皇帝忽必烈在既有的大蒙古國之前加上了「大元」之語,成為了大元大蒙古國(Dai-ön Yeke Mongγol Ulus)。歐美史學家因此稱之作大元汗國,較偏向蒙古式的稱呼則是大元.兀魯思。
於一般的認知中認為其名是取自《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實際上也確實是如此。乾元是指宇宙真理,對於蒙古人而言騰格里(Tengri)是他們所崇敬的上帝――在一部分的漢語記錄中將其稱作長生天。這個象徵巨大源頭的前綴詞,是寓意著成為世界中心的大蒙古國,而自5年前開始營建的新都取作大都,作為刻劃天地運行基礎,年號被定為至元
整體而言,是承繼著成吉思汗的意志,受長生天眷命,司宰地上及世間一切運行的意義。



二、關於國家構成


大體而言,自大蒙古國建國以來便是作為一個足以稱作國家的部族聯盟,國號變更為大元大蒙古國則是以橫跨歐亞大陸及北非的超大型自由貿易組織的經濟聯邦繼續存在,直至「PAX MONGOLICA」劃下尾聲為止。
正如俄羅斯聯邦之類的聯邦制國家,大蒙古國雖然有大可汗(以下稱為皇帝)這個共同的最高元首,實際上則是由不妨分為大元.兀魯思、察合台.兀魯思、朮赤.兀魯思、旭烈兀.兀魯思四個聯邦管區(窩闊台.兀魯思因為某些原因而消失),各自下轄單一的綠洲都市、小型國家、駙馬王國、附庸國等不可計數的構成主體(也難以計算其實際數目)構成,各構成主體有自己的首長,彼此內政全然獨立互不相干,在經濟貿易上採取合作、維持自由貿易。
話雖如此,在成吉思汗在位時期,大蒙古國其實是由九個(或十三個)所構成的,其中當然也包含大家都很熟知的朮赤.兀魯思、察合台.兀魯思、窩闊台.兀魯思外,還有四個以駙馬王國之姿加盟、並由成吉思汗女兒直接統治的小型國家(其中三座為都市國家),以及皇帝及四名皇后的直轄領。以下便將

  • 朮赤.兀魯思:統治哈薩克斯坦與欽察草原,第二代皇帝窩闊台在位期間將俄羅斯諸公國納入勢力範圍。
  • 察合台.兀魯思:位於中亞的河中地區及蒙兀兒斯坦,相當於哈剌契丹第二王朝(注:即西遼,然而契丹人自耶律阿保機時起便稱呼自己的國家為哈剌契丹),第四代皇帝蒙哥在位期間一度遭到縮減整編。
  • 窩闊台.兀魯思:阿爾泰山以南的蒙古利亞(注:即蒙古高原)西部,第四代皇帝蒙哥在位期間被縮減整編。阿合(長兄)海都曾一度力圖復興,但隨後仍被劃入察合台.兀魯思管轄下。
  • 拖雷.兀魯思:不兒罕合勒敦山(Burqan qaldun)以東的蒙古利亞,同時五投下直屬於拖雷。
  • 斡亦剌(瓦剌):貝加爾湖以西、葉尼塞河流域的北亞森林地帶,由扯扯亦堅統治。第二代皇帝窩闊台在位期間被窩闊台.兀魯思所兼併,其後劃分在察合台.兀魯思管轄下。
  • 汪古:蒙古利亞與黃河的戈壁,由阿剌海別乞(公主)統治,於金國遷都汴京後將華北納入管轄。第四代皇帝蒙哥在位期間被兼併,成為忽必烈的領地。
  • 畏兀兒:天山山脈東側的綠洲都市國家,位於大蒙古國的中樞地區,由伊兒可敦(從屬的皇后)統治。第二代皇帝窩闊台駕崩後被併入窩闊台.兀魯思。
  • 哈剌魯:天山山脈南側的費爾干納盆地的綠洲都市國家,據稱是由拖萊所統治。其後劃分在察合台.兀魯思管轄下。
  • 孛兒帖皇后直轄領:不兒罕合勒敦山東北側怯綠連河(克魯倫河)流域的舊塔塔兒部勢力範圍,由拖雷所繼承。
  • 忽蘭皇后直轄領:肯特山脈周遭。
  • 也遂皇后直轄領:不兒罕合勒敦山西側土兀剌河流域的舊克烈部勢力範圍,其後兼管蘭州與河西走廊的舊西夏領。舊西夏領於第二代皇帝窩闊台在位期間成為次子闊端的領地。
  • 也速干皇后直轄領:杭愛山脈周遭的舊乃蠻部勢力範圍。
  • 皇帝直轄領:不兒罕合勒敦山本身。聖山,也是成吉思汗駕崩後的陵寢與八白室的所在地。

當然,聯邦管區是我基於敘述的方便性便宜行事的稱呼,學界當然沒有這個分法,各個構成主體也是――當然,構成主體的概念確實存在。
例如以內札薩克蒙古(注:指蒙古高原的瀚海沙漠到長城之間,即一般所說的內蒙古)一帶為中心的東方三王族(注:即成吉思汗的弟弟拙赤.哈撒兒、合赤溫、鐵木哥.斡赤斤的後代,其領地皆在蒙古本土左翼)、五投下(注:位於蒙古本土左翼,最早追隨成吉思汗的五個部族,分別是弘吉剌、兀魯兀、忙兀、札剌亦兒、亦乞烈),負責忽必烈舊領的嫡子忙哥剌後代的安西王族,還有管理蒙古本土的嫡子那木罕後代的北平王族與統治舊西夏領的窩闊台次子闊端後裔的永昌王族。他們與察合台.兀魯思、朮赤.兀魯思、旭烈兀.兀魯思等統治大蒙古國西側領土的西方三王族相同,雖然實質上屬於獨立國家,但卻沒有足以自稱的國號,他們自始自終都認為自己是大蒙古國的一部分。
歐美史學家比照大公國、公國這類的名稱以統治者為,而將這一系列的國家稱作汗國(Khanate)。

三、關於內戰的形式


即使最高元首是同一人,內戰也還是有可能發生,就像印度與巴基斯坦同樣屬於大英國協,也照樣打了三次戰爭。
不過蒙古間的內戰大部分發生在帝位空缺期,或是單純的邊境衝突。在皇帝確立後的政爭是極少數的特例,大多數都是對皇帝選舉的結果不滿的示威抗議。
與其餘國家的內戰不同,蒙古人向來厭惡見血(以當時來說),鮮血與氣味都象徵著對方的靈魂,他們忌諱著染上對方的靈魂。
因此蒙古間的內戰,往往分為:
①雙方在開戰前鞏固支持自己的部眾基本盤,並拉攏敵方的部眾,懇請支持不吝賜票
②雙方約定在投票會場進行會戰,雙方展示支持自己的部眾,隨後在馬上彎弓,或躲在岩石、樹叢等掩蔽物後,彼此射箭、開火。
③發現自己的部眾數較敵方少,當敵方倚仗人數展開衝鋒時立即撤退,期間不忘射箭反擊。
這樣的內戰方式堪稱是蒙古的正統內戰形式,其目的避免本來就不多的人口數急遽消耗,落敗一方的部眾會併入對方麾下,但主導者通常會被殺,不過大致而言是落敗的一方為了免除對方的隱憂及確保先前追隨自己的部眾們安全而主動求死,他們會要求血不落地地死去。保障部眾與士卒的生命是指揮官的重要職責。
另一種正統的內戰形式則是奇襲,當敵方的部眾因突如其來的攻勢而敗退後便取得勝利,目標通常會被處死,免除後顧之憂。
基本上蒙古內部的戰鬥都會迴避人命的損失――追根究柢,對蒙古人而言不論是對外戰爭還是內戰,都等於接受、合併別人的「活動(campaign)」或「示威運動(demonstration)」。乾脆去比運動會啦你們!因此只有主導者被殺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除非部眾中有人做出出賣主帥的背叛行為,那是不能被原諒的禁忌

四、關於設置攝政(監國)的原則


原則上只有皇帝駕崩到選出下任皇帝的選舉期間,才會由監國代為管理政務。
只有得到庫利爾臺(注:相當於國會的軍政議會,大元.兀魯思曾在轄下各行政區推動類似的議會制度)與會者的大蒙古國各構成主體的代表們的一致同意者才能即位皇帝,在未獲得一致承認的情況下,其正式頭銜只能說是「皇帝當選人」(以歐洲王權國家的表現形式來說。在沒有監國的情況下,皇帝當選人的職權就等同於皇帝)。若在這樣的標準下,第五代皇帝阿里不哥由於未受到旭烈兀.兀魯思的認可,只能算是皇帝當選人,第六代皇帝忽必烈的狀況則是原定於1266年舉辦的庫利爾臺,因旭烈兀的辭世導致朮赤.兀魯思汗別兒哥拒絕與會而未如期召開,雖說是實質上的皇帝,名義上也依然只是皇帝當選人。
另外1303年時,在第七代皇帝鐵穆耳長期的協商下,察合台.兀魯思、朮赤.兀魯思、旭烈兀.兀魯思在保證各自內政獨立的前提下,承認鐵穆耳為大蒙古國一致的最高元首。另一方面,西方三王族由於各自獨立的傾向濃厚,大致而言也不再參與庫利爾臺,皇帝的推選改由大元.兀魯思內部的協調來決定。
以下是將大蒙古國歷代皇帝及監國依序排列的表單,不同的顏色表示大致上的歷史分段,其中斜體字是代表其並非尼倫(Niruγun)出身:
  • 成吉思汗(支配大海的、支配世上一切的)鐵木真:大蒙古國皇帝(1206~1227年)
  • 葉克那顏(大族長)拖雷:監國(1227~1229年)
  • 窩闊台:皇帝當選人(1227~1229年)、皇帝(1229~1241年)
  • 乃馬真的脫列哥那(窩闊台汗第六皇后):監國(1242~1246年)
  • 貴由(窩闊台汗長子):皇帝候選人(1242~1246年)、皇帝(1246~1248年)
  • 失烈門(窩闊台汗第三子闊出太子長子):皇帝當選人(1242~1246年)、皇帝候選人(1249~1251年)
  • 阿合(長兄)闊端(窩闊台汗第二子):皇帝候選人(1242~1246年)、皇帝候選人(1249~1251年)
  • 斡兀立的海迷失(貴由汗第三皇后):監國(1249~1251年)
  • 蒙哥(大族長拖雷長子):皇帝當選人(1250~1251年)、皇帝(1251~1259年)
  • 阿里不哥(大族長拖雷第七子):皇帝當選人(1260~1264年)
  • 薛禪大汗(英明的)忽必烈(大族長拖雷第四子):皇帝候選人(1260~1264年)、皇帝當選人(1264~1294年),因旭烈兀(大族長拖雷第六子)薨逝,推選皇帝的庫利爾臺並未在1266年召開
  • 阿合(長兄)海都(窩闊台汗第五子合失長子):皇帝當選人?(1269~1289年)、皇帝候選人?(1294?~1301年),由朮赤.兀魯思、察合台.兀魯思推選,1287年地位獲得東方三王族代表乃顏承認
  • 完者都大汗(幸運的)鐵穆耳(忽必烈汗第二子真金太子第三子):皇帝當選人(1294~1303年)、皇帝(1303~1307年),西方三王族釋出皇帝選舉權,此後不必要參與庫利爾臺
  • 伯岳吾的卜魯罕(鐵穆耳汗皇后):監國(1307年2月10日~6月21日)
  • 曲律大汗(如駿馬的、英雄的)海山(忽必烈汗第二子真金太子第二子答剌麻八剌第二子):皇帝候選人(1307年)、皇帝(1307~1311年),1309年與察合台.兀魯思分割窩闊台.兀魯思
  • 阿難答(忽必烈汗第三子忙哥剌安西王之子):皇帝候選人(1307年),穆斯林
  • 伯顏都大汗(富有的)壽山(忽必烈汗第二子真金太子第二子答剌麻八剌第三子):皇帝(1311~1320年),1313年下詔施行科舉,訂定詳細規範,以《四書》、《五經》取仕
  • 格堅大汗(賢明的)碩德八剌(壽山汗長子):皇帝(1320~1323年),南坡之變
  • 也孫.鐵木兒(忽必烈汗第二子真金太子長子甘麻剌晉王第二子):皇帝(1323~1328年)
  • 倒剌=沙(中書省左丞相):監國(1328年8月15日~11月14日),穆斯林
  • 阿剌吉八(也孫.鐵木兒汗長子):皇帝當選人(1328年)
  • 伯岳吾的燕.帖木兒(知樞密院事→中書省右丞相):監國(1328~1333年),欽察人
  • 圖.帖睦爾(海山汗第二子):皇帝候選人(1328年~1329年)、皇帝當選人(1329年~1332年)
  • 和世㻋(海山汗長子):皇帝當選人(1329年4月3日~8月30日)
  • 弘吉剌的卜答失里(圖.帖睦爾汗皇后):監國(1332~1333年)
  • 懿璘質班(海山汗長子和世㻋第二子):皇帝當選人(1332年10月23日~12月14日)
  • 古納答剌(圖.帖睦爾汗次子):皇帝候選人(1332~1333年)、皇位繼承人(1333~1340年),於1332年改名為燕.帖古思
  • 妥懽.帖睦爾(海山汗長子和世㻋長子):皇帝當選人(1332年12月14日~1333年7月19日)、皇帝(1333~1370年)
  • 愛猷識理達臘(妥懽.帖睦爾汗長子):皇帝當選人或皇帝(1370~1378年)
  • 脫古思.帖木兒(妥懽.帖睦爾汗第二子?):皇帝當選人或皇帝(1377~1388年)
  • (帝位混亂期:1388~1487)
  • 達延汗(大元皇帝)巴圖.蒙哥(忽必烈汗後裔,伯顏.蒙哥子,系譜不明):皇帝當選人(1479年~1487年)、皇帝(1487~1524年)
  • (帝位混亂期:1524~1635年)
  • (大清國皇帝兼任:1635~1911年)

五、關於經濟制度


一般認為大元.兀魯思的中央財務機關尚書省採用的紙幣是萬用的,不管是怎麼樣的買賣都會使用。
實際上,這是錯覺。
正式名稱為中統元寶交鈔的交鈔,其最高幣值只有二貫文。在二貫文下的面額由小至大為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貫文。
具體而言,以當時的技術力要全面實施紙幣政策,不只是印鈔、管理、運用以及回收(負責的機關稱為交用庫或倒鈔庫),連準備金(當時稱為鈔本)的重要性也注意到了,這一直到19世紀才被再現的政策,在13~14世紀間便被實現,確實是件值得大書特書的重要成就。
然而,紙幣的泛用性並沒有那麼高。
長久以來由於「馬可.波羅」於《百萬之書(Il Milione)》的那句「大可汗以紙創造通貨,構築了莫大財產。」人們過度評價了交鈔的功能。
交鈔與白銀的公式換算率是交鈔二貫文比白銀一兩(約40公克),不過是期望比率。實際上最初的換算率為10二貫文比一兩,甚至沒多久就已經是25二貫文比一兩,國家權力的強制力與保證與實質的白銀,哪種比較實際可是一目了然。而且紙幣的使用主要是在都市,小城鎮或是農村主要還是使用銅錢(政府並沒有強制禁止銅錢交易,只在稅收上規定收取紙幣及白銀)。
另外,當時還有幣值在中統交鈔五分之一的至元通行寶鈔,這是應時發行的臨時紙幣
事實上備受民眾信賴的高面額紙幣鹽引――與現今不同,鹽在當時是極其珍貴的生活必需品,尚書省的財務官員將鹽作為容易不足的白銀的替代品。中央政府稅收的八成也來自於鹽引交易的收入。
附帶一提,當時白銀的通用單位為錢(約4公克)、兩、錠(約2公斤)。其中錠就是目前俗稱的元寶。

六、關於弱體化及解體


卡爾.馬克思(Karl Marx)曾經提過任何的思想與制度都受制於當時的技術力的限制,但這個理論卻完全不適用於蒙古人身上。
以成吉思汗為首,繼承他思想的後繼者們(約略到忽必烈為止)所創建的制度早已超出當時技術力的極限。他們創造了超乎想像的廣大貿易圈,將他們所知的世界完全容納進來;他們試圖在統治範圍下普及教育;他們將各地不同的技術移往另一處需要它的土地;他們將民法與刑法區隔開來,限制用刑的標準並實施了假釋制度;他們訂定了各項職業必要的基本能力,將其職業化;他們設計了極精細的經濟制度,來維持龐大的聯邦國家――而遠遠超越技術力極限的系統,正是大蒙古國必然瓦解的主因。
過於特化的國家無法承擔任何一絲變化。
再加上,支持這個體系的技術力實在過於薄弱,他們所創建的制度至少要18世紀以後的技術力才得以支撐。
以1320年代開始(最早也可以追朔至1310年代),全球性的、連續性的、毫無理由的大規模天災朝著蒙古襲來,其中最致命的是從1346年於歐亞大陸蔓延的黑死病,當時的技術力根本無法阻止疫情擴散。
與此同時,繼承成吉思汗血脈與游牧民豪爽好飲天性的黃金血胤者短命的宿命(大部分都活不過50歲),致使大蒙古國的危機更趨嚴重。長達70年的大天災中,旭烈兀.兀魯思是最早解體的,旭烈兀的血統在1335年便幾乎斷絕,但也持續了20年的弱化分裂才終告瓦解。察合台.兀魯思也在相近的時間點逐漸解體,兩者大半的領地都被帖木兒所整合,其目的仍然是大蒙古國的復興。
朮赤.兀魯思及大元.兀魯思陷入動亂的時間也沒相差多久,他們所掌控的草原地帶很快又恢復到成吉思汗之前的狀態。彷彿什麼也不曾發生過一般。
留下的只有成吉思汗後裔不可動搖的權威。




「既然叫作①,也就代表還會有②囉!」(偽.以下「」皆同)
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呢。
我是這麼期望的。
「大致上經濟方面的論點都是出自日本史學家杉山正明的見解。」
因為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與精力從事研究啊,我不是會一直拘泥在同一件事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沒耐心不是嗎?」
這倒也是,像是我在大蒙古國歷代皇帝列表的部分曾經連續用兩次帝位混亂期,還有大清國皇帝兼任,只是因為我懶得繼續寫下去所以只挑了比較著名的皇帝罷了。
「早就猜到是這樣了!」
雖然主要的原因是《明史》與《蒙古源流》的記載出入很大(注:《蒙古源流》比《明史》還早成書,但《明史》對於可汗的名字、排序上與《蒙古源流》相互衝突)。
「這倒也是。」
還有,大蒙古國內包含相當於皇帝的大可汗、諸王的汗必定會由繼承成吉思汗黃金血胤的後代繼位,但在監國外還有以太師(以大元.兀魯思為主的東側領土)、「埃米爾.庫列根(Amīr  Kürägän)」――即女婿將軍(帖木兒朝控制下的西側領土)自稱,實質掌控朝政的權臣,但在名義上他們沒有進行監國,也沒有稱汗。
「印象中唯一膽敢稱汗的只有自稱『大元天聖大可汗』的綽羅斯的也先而已。雖說他的父親、綽羅斯的托歡太師也曾試圖想稱汗,但在透露出想稱汗的意圖時就暴斃了。」
綽羅斯的托歡與其子也先都是控制西蒙古利亞(注:即蒙古高原)至哈薩克斯坦一帶的有力部族聯盟四瓦剌(dörben Oyirad)的盟主。
根據《蒙古源流》的記載,綽羅斯的托歡是在八白室祭祀成吉思汗時說出意圖取代黃金血胤的發言,結果就當場暴斃身亡。
瓦剌意外地很大膽呢。
都失敗了一次竟然還有第二名篡位者。不過沒有成功就是了。
「綽羅斯的托歡自敗給明國的攻勢而亡故的父親馬哈木手中繼承四瓦剌領導權後,便與明國進行交涉,迎入時在甘肅的忽必烈汗後裔脫脫.不花,以太師的身分主掌朝政。」
脫脫.不花一般被視為脫古思.帖木兒的子嗣,而綽羅斯的也先繼承太師後,在對明戰爭順遂,俘虜明英宗,一度包圍北京,被勝利的喜悅沖昏頭的他,在並未召開庫利爾臺的情況下於1453年夏季自稱為大可汗,實質上地進行篡位。
話說妥懽.帖睦爾駕崩後好像也沒怎麼舉辦庫利爾臺的樣子。
「但在隔年就遭遇到各部族的聯名反對與討伐,最後連太師的稱號都保不住。他們雍立了脫脫.不花之子馬可吉思(Markörgis,語源出自希臘語的「農夫」,一般翻譯作喬治)為大蒙古國皇帝。」
但大蒙古國算不算依然存在就很難說了。
附帶一提,朱元璋在向外國派出使節時,是以岱明可汗自稱。因此,正式的國號是大明,與先前單純以作為形容詞使用的狀況全然不同。

二〇一四 九月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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